七作家维权胜诉书生公司获赔46万

2008年07月09日 18:32 • 查看 34 次 • 打印本文

  本报讯 (记者 张蕾) 李鸣生、张抗抗、张平、卢跃刚、邱华栋、王宏甲、徐坤七位作家,状告北京书生公司侵犯著作权案日前由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。法院判决认定,北京书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对7位作家的作品构成侵权,判决两家公司停止侵权,并赔偿七作…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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